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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教育奖——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教育奖”评选条件(二次修订稿)
海润教育奖-评选条件-202009

海润教育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教育奖”评选条件

(二次修订稿)


 

一、长期稳定从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教学,目前仍然从事该专业本科教学工作、或从本科教学岗位退休但年龄不超过65岁的教师,并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 累积从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专业教学15年以上;
2) 或连续从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专业教学10年以上;
3) 或连续担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专业教学负责人4年以上。
(注:由推荐人说明具体情况)

二、了解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良好的工程实践经历,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界保持稳定的联系,有实质性的科技和工程项目合作,能为专业教育教学提供实践教学资源。
(注:由推荐人说明具体情况)

三、承担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主讲专业理论课(专业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和指导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有独到之处,效果良好,受学生欢迎。由海润教育奖评选办公室通知候选人提交以下一种或几种能展示自己教育教学成果的材料:
1) 对自己理论和实践教学过程的总结分析与效果评价;
2) 有个人特色的系统性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教学方法及对其应用效果的分析与后评估;
3) 自己关于工程思维培养的教育观念和培养本科生工程思维的教学实践分析与评估;
4) 自己主编的有特色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材、自己使用该教材的教案及对该教材使用效果的调查分析与后评估;
5) 自己主持编写的有特色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实践课程教学指南、指导书及对其使用情况的调查分析与后评估;
6) 其它能反映自己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材料,如教改项目研究报告、教改论文或在线课程教学案例库建设成果等。

四、担任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本科专业教学负责人的,还应能把握社会进步和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传承所在学校该专业的本科教育教学历史,强化专业特色,提高教学水平。已有4届毕业生,毕业生质量行业声誉好。由海润教育奖评选办公室通知候选人提交以下一种或几种能展示作为专业负责人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1) 自己的专业教育教学理念及其专业建设实践的分析评价;
2) 自己主持制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对持续改进的分析论证,对实施过程的后评估;
3) 自己关于建设培养专业教师队伍的理念和团队建设实践;
4) 其它能展示作为专业负责人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5) 在大类招生背景条件下,为争取优秀学生选择本专业的有效措施。

五、候选人提交材料应表明,自己是所提交教育教学成果的主要创造人,成果愿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