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海润教育奖
(1)设立:海润教育奖是海润教育奖委员会设立的奖项,表达海润对教育的敬意,主要授予全国各高校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人才培养上,长期稳定、潜心努力、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人士。
(2)评选及奖金:海润教育奖每年评一项奖,赠予获奖人奖杯、证书及10万元(人民币)奖金。
(3)评审程序:本人申报或推荐人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海润教育奖委员会审定的程序。
(4)信息公开:所有流程及信息均发布在重庆海润节能研究院官网:www.cqhre.com。
2、2017年海润本科教学杰出奖申报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条件
(1)长期执着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本科教学(从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本科一线教学与教学组织20年以上);
(2)有系统完整扎实的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类工程实践经历;
(3)在启发本科学生工程思维;培养本科学生工程能力方面成果杰出。
3、推荐人要求
(1)了解被推荐人;
(2)客观、公正;
(3)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推荐书内容
(1)被推荐人从事本科教学的基本情况;
(2)被推荐人的工程经历、工程思维和工程能力;
(3)被推荐人的本科教学成果、效果。
5、申报人或被推荐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基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的工程思维观(论述);
(2)本人基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的本科工程教学观(论述);
(3)能基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表明本人工程思维水平、工程能力水平的材料(如:属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调适等成果及说明);
(4)能基于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表明本人本科专业教学水平的材料(如: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基本要求、教案等,充分说明在启发学生工程思维和培养学生工程能力上的意义、作用、效果;入学教育、专业课教学、实践教学等过程分析与评述材料等)。
6、对评审专家要求
(1)客观、公正;
(2)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
(3)对评审结论负责任。
7、评选过程
(1)2016年12月:公布评选方案(目标、评选条件、评选方法);
(2)2017年6月1日—30日:接受报名或推荐;
(3)2017年7月1日---31日:海润教育奖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
(4)2017年8月1日—31日:专家评审;
(5)2017年9月1日---30日:评审专家委员会评选;
(6)2017年10月1日---31日:公示评选结果;
(7)2017年11月1日---30日:海润教育奖委员会审定;
(8)2017年12月1日---31日:公布审定结果。